关于增设2017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的通知
各相关研究生:经与中国银行浙大支行协商,增设一次2017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时间:3月27日,9:00-11:00,地点:玉泉校区永谦活动中心一楼报告厅。相关要求和材料,见:/redir.php?catalog_id=10023&object_id=112788望相互告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处2017年3月21日
各相关研究生:经与中国银行浙大支行协商,增设一次2017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时间:3月27日,9:00-11:00,地点:玉泉校区永谦活动中心一楼报告厅。相关要求和材料,见:/redir.php?catalog_id=10023&object_id=112788望相互告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处2017年3月21日
各有关学院(系):接到《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十三届高等教育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高学会[2017]21号),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十三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已经开始。 参评对象为2016年度在国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学位的教育学、心理学一级学科、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教育经济与管理二级学科等学科领域中关于高等教育研究的博士学位论文。每位指导教师只能推荐一篇博士学位论文参加评选。 请各有关学院(系)积极组织推荐william威廉中文官网优秀的博士学位论文参加评选,并于2017年5月20日以前将申请材料按规定的格式与份数报送到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需要加盖学校印章的,请到校学位办开具校印用印联系单)。 有关申报、评选具体要求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十三届高等教育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高学会[2017]21号)及其附件。链接网址http://www.hie.edu.cn/announcement_12579/20170310/t20170310_993520.shtml 浙江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各学部,各学院(系):根据《浙江大学关于教师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规定》(浙大发研〔2011〕85号)(以下简称85号文件)的要求,为做好教师申请2018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再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若申请学科、招生类别与上年度一致,由教师本人上网申请,或由学院(系)秘书统一批量申请归档;若申请学科、招生类别与上年度不一致,则须由教师本人上网申请,按初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程序进行审核确认。请访问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系统(网址:http://yjsds.zju.edu.cn),在导师管理系统首页点击“浙大通行证登录”。二、初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含计划申请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讲师职务的教师),须由教师本人上网提出申请。其申请材料(科研成果、学生数、开设课程等考核指标,相关数据可在相关页面点击“数据导入”直接从william威廉中文官网管理系统采集数据,数据不全请自行添加)由学院(系)研究生科负责审核;学科、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秘书须在系统相应栏目中签署具体意见。三、由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确认的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包括绿色通道及各类人才引进时确认的研究生招生资格),第一次申请招生资格时须由教师本人上网提交申请,系统将按再次申请的简易程序进行确认。四、因学校人事处在2016年职务评审时不再确认研究生招生资格,去年新晋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讲师等职称但未确认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须由教师本人上网提出申请,相关学院及学科、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照85号文件第六条第(一)款要求完成初次申请确认程序。五、系统将在后台审核教师的岗位类别、学生数、年龄、在岗情况等条件,不符合条件的教师学院(系)秘书无法批量归档,由学院(系)秘书通知教师本人上网提交申请。六、各学院(系)、各学部在审核兼职教授申请博士生招生资格时,须审查其与学校签订的聘任协议,已过聘任期限或来校工作时间少于2个月的不得受理。兼职(任)教授、特聘研究员(副研究员)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时,还须落实一名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教师作为校内合作教授。兼职教授聘书、聘任协议书须以附件的形式上传。七、城市学院、宁波理工学院教师须向所在学院科研处(研究生部)提出研究生招生资格申请(限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科研处(研究生部)审核同意后,于3月27日前统一将本单位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教师名单集中报送至浙江大学学科建设办公室(不接受教师单独申请),教师凭学科建设办公室提供的临时帐号、密码登录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系统(网址:http://yjsds.zju.edu.cn)提交申请,同时必须将相关书面申请材料报送至william威廉中文官网相关学院(系)研究生科。城市学院联系电话:88285065,联系人:翁鹏耀,邮箱:wengpy@zucc.edu.cn;宁波理工学院联系电话:0574-88130712,联系人:曹莹,邮箱caoying@nit.zju.edu.cn。八、申请工程师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资格的教师,由教师所在学院研究生科审核并报送所属学科、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申请工程师学院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招生资格的教师,统一由机械工程学科秘书负责审核申请条件,审核通过后报机械工程学科、工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联系人:宋晓云;联系方式:87951931,songxy@zju.edu.cn;严密;联系方式:88285083,yanmi@zju.edu.cn。九、医学院附属医院教师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具体要求和流程由医学院统一发布,医学院研究生科联系方式:张莎,88208115,shasha121@zju.edu.cn;王兆品,88208117,zpw@zju.edu.cn。十、申请及确认工作日程安排:1、3月10日~4月30日:系统开放,教师自由申请;各学科、学部公布定量标准、确认工作程序(专业学位的定量标准须单独制定)。2、5月28日前:学科完成初审工作、学部完成审核工作。3、5月30日前:学院(系)完成批量审核工作。十一、其他:1、各学部、各学院(系)要做好初次申请并获得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教师的申请材料归档工作。根据《关于调整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及责任单位的通知》(浙大党办〔2011〕11号)的精神,《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批表》须归入干部个人档案,归档需一式两份,一份交至档案馆,一份交至玉泉校区行政楼513干部人事档案室。2、研究生招生目录、导师介绍直接从系统读取相关数据,数据准确性与教师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请教师及时维护个人信息;教师个人信息(系统中带*字段)不全会造成学院(系)秘书无法批量归档,影响教师上招生目录。3、教师若无法登录导师管理系统,请点击上方的“浙大通行证”登录;若忘记浙大通行证密码,可点击浙大通行证登录页面下方的找回密码(若无法找回,请联系信息中心:87951669)。校外无法通过反向VPN登录的请发邮件yilongtao@zju.edu.cn,请说明情况,回复重置密码后校外可以直接登录。4、校内各独立研究机构教师如果符合招生资格条件,请通过相关学科所在学院申报。5、教师可向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咨询有关政策,未尽事宜请与学科建设办公室联系,联系邮箱:yilongtao@zju.edu.cn。 william威廉中文官网学科建设处 2017年3月10日
各学部,各学院(系):根据《浙江大学关于教师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规定》(浙大发研〔2011〕85号)(以下简称85号文件)的要求,为做好教师申请2018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再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若申请学科、招生类别与上年度一致,由教师本人上网申请,或由学院(系)秘书统一批量申请归档;若申请学科、招生类别与上年度不一致,则须由教师本人上网申请,按初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程序进行审核确认。请访问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系统(网址:http://yjsds.zju.edu.cn),在导师管理系统首页点击“浙大通行证登录”。二、初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含计划申请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讲师职务的教师),须由教师本人上网提出申请。其申请材料(科研成果、学生数、开设课程等考核指标,相关数据可在相关页面点击“数据导入”直接从william威廉中文官网管理系统采集数据,数据不全请自行添加)由学院(系)研究生科负责审核;学科、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秘书须在系统相应栏目中签署具体意见。三、由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确认的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包括绿色通道及各类人才引进时确认的研究生招生资格),第一次申请招生资格时须由教师本人上网提交申请,系统将按再次申请的简易程序进行确认。四、因学校人事处在2016年职务评审时不再确认研究生招生资格,去年新晋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讲师等职称但未确认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须由教师本人上网提出申请,相关学院及学科、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照85号文件第六条第(一)款要求完成初次申请确认程序。五、系统将在后台审核教师的岗位类别、学生数、年龄、在岗情况等条件,不符合条件的教师学院(系)秘书无法批量归档,由学院(系)秘书通知教师本人上网提交申请。六、各学院(系)、各学部在审核兼职教授申请博士生招生资格时,须审查其与学校签订的聘任协议,已过聘任期限或来校工作时间少于2个月的不得受理。兼职(任)教授、特聘研究员(副研究员)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时,还须落实一名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教师作为校内合作教授。兼职教授聘书、聘任协议书须以附件的形式上传。七、城市学院、宁波理工学院教师须向所在学院科研处(研究生部)提出研究生招生资格申请(限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科研处(研究生部)审核同意后,于3月27日前统一将本单位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教师名单集中报送至浙江大学学科建设办公室(不接受教师单独申请),教师凭学科建设办公室提供的临时帐号、密码登录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系统(网址:http://yjsds.zju.edu.cn)提交申请,同时必须将相关书面申请材料报送至william威廉中文官网相关学院(系)研究生科。城市学院联系电话:88285065,联系人:翁鹏耀,邮箱:wengpy@zucc.edu.cn;宁波理工学院联系电话:0574-88130712,联系人:曹莹,邮箱caoying@nit.zju.edu.cn。八、申请工程师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资格的教师,由教师所在学院研究生科审核并报送所属学科、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申请工程师学院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招生资格的教师,统一由机械工程学科秘书负责审核申请条件,审核通过后报机械工程学科、工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联系人:宋晓云;联系方式:87951931,songxy@zju.edu.cn;严密;联系方式:88285083,yanmi@zju.edu.cn。九、医学院附属医院教师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具体要求和流程由医学院统一发布,医学院研究生科联系方式:张莎,88208115,shasha121@zju.edu.cn;王兆品,88208117,zpw@zju.edu.cn。十、申请及确认工作日程安排:1、3月10日~4月30日:系统开放,教师自由申请;各学科、学部公布定量标准、确认工作程序(专业学位的定量标准须单独制定)。2、5月28日前:学科完成初审工作、学部完成审核工作。3、5月30日前:学院(系)完成批量审核工作。十一、其他:1、各学部、各学院(系)要做好初次申请并获得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教师的申请材料归档工作。根据《关于调整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及责任单位的通知》(浙大党办〔2011〕11号)的精神,《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批表》须归入干部个人档案,归档需一式两份,一份交至档案馆,一份交至玉泉校区行政楼513干部人事档案室。2、研究生招生目录、导师介绍直接从系统读取相关数据,数据准确性与教师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请教师及时维护个人信息;教师个人信息(系统中带*字段)不全会造成学院(系)秘书无法批量归档,影响教师上招生目录。3、教师若无法登录导师管理系统,请点击上方的“浙大通行证”登录;若忘记浙大通行证密码,可点击浙大通行证登录页面下方的找回密码(若无法找回,请联系信息中心:87951669)。校外无法通过反向VPN登录的请发邮件yilongtao@zju.edu.cn,请说明情况,回复重置密码后校外可以直接登录。4、校内各独立研究机构教师如果符合招生资格条件,请通过相关学科所在学院申报。5、教师可向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咨询有关政策,未尽事宜请与学科建设办公室联系,联系邮箱:yilongtao@zju.edu.cn。 william威廉中文官网学科建设处 2017年3月10日
2017年春季同等学力人员申请进入论文阶段有关工作现已开始,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员务请于2017年3月30日前登陆相关网页并提交申请(14级及以后的申请人请登录网址:https:/cas/login?service=http%3A%2F%2Fgrs.zju.edu.cn%2Fallogene%2Fpage%2Fhome.htm, 13级及以前的申请人请登录网址:http://xwb.zju.edu.cn/epgsmis/default.jsp),不再接受其他申请方式。 具体安排如下:1、各学员登录系统(用户名、密码初始化为进修号)提交申请,并从系统中打印资格审查表,由导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交至所属院系研究生科审核。2、各院系完成初审后,将申请学员信息汇总表报送至研究生培养处,完成培养方案及课程审核工作。院系不需要提交每个学员的资格审查表,但其中已超过四年课程有效期、经研究生培养处特批同意申请的学员,须附上“特批申请表”,有补修课程的需附上补修课程成绩单。等学位办终审通过后,将通过审核学员的资格审查表交到学位办(海洋大楼417,88981437)统一签字盖章。3、终审通过后,审核结果可在系统中查询,网上不再公示。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学员,凭学院出具的缴费通知单,于一个月内到学校财务处缴清论文研修费(根据院系通知);一般应在半年以上、一年以内完成学位论文。 特别强调:1、务请各位申请学员查看所在院系网站研究生科通知,院系会有些具体要求。2、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进入论文阶段工作一年共进行两次(3月份与9月份),请各院系有关管理人员注意及时通知相关学员按期办理相关程序。3、如学员忘记用户名(进修号),请与学院联系查询;初始密码自行修改后如遗失请与学院联系重置。 william威廉中文官网 2017年3月2日
各学院(系)、各研究生:2017届研究生毕业工作即将展开,根据中国银行浙大支行的要求,凡曾获国家助学贷款且尚未还款的2017届毕业研究生(本次仅针对春季毕业生),需与中国银行浙大支行签订还款协议。经商议,银行工作人员将现场为毕业研究生统一办理还款协议的签订手续。并由银行将此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后,方能打印毕业证书。办理时间:2017年3月13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地点:玉泉校区永谦活动中心一楼报告厅。因毕业手续需要,同学尽可能选择此次。有事无法赶到,请于3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地点:玉泉校区永谦活动中心一楼报告厅办理。提醒:如未能及时签订还款协议,有可能造成毕业生个人征信产生不良记录,后果由学生自负,所以务必请重视本次还款协议签订事宜。关于此次还款协议的签订,注意事项如下:一、2017届毕业生,之前有助学贷款的在离校前均需于与银行签订还款协议,此次为春季毕业生,夏季将于6月份办理,请毕业生仔细阅读《毕业生注意事项》,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该协议一式三份,不能涂改。为了提高效率,毕业生务必事先多打印一份还款协议并填写还款计划,在银行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再对照填写,银行对未事先制定还款计划的还款协议不予以受理。还款协议的填写方式可以参考填写样本。二、毕业生若有还款能力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请到中国银行浙大支行办理网银,然后在网银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可以咨询中国银行大堂经理或者相关工作人员,或者电话0571-87967386进行还款预约,请毕业生合理安排时间。三、毕业生需递交银行的材料:《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毕业生注意事项》、《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信息确认书》、《诚信还款声明》、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每个毕业生的还款账户需到中国银行浙大支行开通网上银行,同时更新联系方式,以查询贷款还款计划、还款状态,和获取来自银行方关于还款的短信提醒和对账单提示。四、毕业生在签订还款协议或还清贷款后第三个工作日方可打印毕业证书。请提前安排好时间,如还无法打印,请凭还款协议到院系研究生科,更改是否还款状态。五、继续攻读学位的毕业生,还需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申请书的填写方式可参考填写样本),需比其余毕业生多提供一份继续攻读学位证明(如录取通知书等)和一份身份证复印件,签订方式与其余毕业生相同。六、今年需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可不参与还款协议的签订,但须将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的《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递交至中国银行浙大支行,办理相关手续。七、已还款的同学无需再办理还款确认手续,非中国银行浙大支行办理助学贷款的,请到贷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八、银行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如有特殊情况请在工作时间咨询相关问题及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地址:求是路28号,中国银行浙大支行。注意事项: 1、申请签订还款协议及再贴息协议的同学请自行打印附件,并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及学生证复印件 2、请所有签订协议的同学明确自己的贷款年限及贷款到期日,可以通过中国银行网银、手机银行查询 3、申请延期毕业的同学,只需携带学籍异动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学生证复印件,在周五上午交往签约地点银行工作人员即可,无需签订协议 4、申请转博同学,如果博士继续在浙江大学就读,则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及录取通知书或相关就读证明即可,无需签订协议。博士在外校就读,则需要签订协议。 5、请同学按时9点到达签约地点,银行将进行相关培训,涉及毕业生的工作及生活。请各位同学务必重视本次签约,并依此为第一要务。 研工部(管理处)联系人:徐敏娜 电话:88981401 邮箱:xmn@zju.edu.cn中国银行电话:0571-87967386;中国银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求是路28号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处2017年3月7日 附件下载附件1:毕业生注意事项.doc附件2:浙江大学2017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确认书.doc附件3:还款协议(一式三份).docx附件4: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一式三份).doc附件5: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doc附件6:诚信还款声明.doc
有关研究生: 夏学期班级编号0509656002的《阿拉伯语言与文化》,因工作安排变动等原因,取消开课。请已选中该课的同学们相互转告,如有需求请及时在选课阶段选择其他课程以免耽误学习。 研究生培养处 2017年3月7日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7】1号“关于做好2017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william威廉中文官网2017年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分别简称外国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生资格(一)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4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二)已在william威廉中文官网申请学科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并且课程须在有效期内(2013年及以后参加研究生课程学习),2012级学员符合特别审批条件的向研究生培养处办理特别审批手续(特别审批表见附件4),考前未办理,考后因不符合特批条件无法进入学位论文研修责任自负。(三)已经william威廉中文官网审核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四)根据《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资格还须具备以下条件:1. 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2. 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3. 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二、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一)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所用考试大纲见附件1。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均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应试语种须与william威廉中文官网相应学科全日 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申请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硕士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william威廉中文官网相应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范围、所用考试大纲及指南见附件2。在附件2所列学科范围内的同等学力人员,除须通过william威廉中文官网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外,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相应学科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均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研修。同等学力人员申请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硕士学位,可选考哲学或政治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申请教育经济与管理学科硕士学位,可选考公共管理或教育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考试。201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按本项第(一)款执行,同卷考试;同时,须参加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考试内容以临床专业知识及其实际运用为重点。具体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3。三、考试时间2017年5月21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四、考试报名时间及要求(一)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通过“信息平台”进行。所有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william威廉中文官网资格审查并进入了信息平台的申请人(指申请人在“信息平台”已完成了:输入本人基本信息、学位申请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现场采集指纹)。符合报考件但还未进入信息平台的学员务请与相关院系联系,在3月1日前必须进入“信息平台”。(二)凡进入信息平台的申请人,须在3月1日至3月25日期间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当年参加考试的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考生一般应选择我省有关考点报考,william威廉中文官网也同意考生选择工作所在地的考点报考。(三)学校在3月31日以前对考生信息进行审核,如发现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申请资格。在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四)所有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务请在4月7日前,通过信息平台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考试费网上缴纳工作的,当年报考资格无效。(五)考生通过信息平台自行下载准考证,具体时间可查看“信息平台”提示或学校网上公告。五、成绩下达和公布考生可通过信息平台查询考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附件:1. 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 2.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大纲及指南使用对照表 3.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 4.特别审批表 2017年2月28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pdf 2、 附件2: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大纲及指南使用对照表.pdf 3、 附件3: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pdf 4、 附件4:特别审批表.doc
为支持和鼓励取得优秀成果的博士生更好地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做出高水平的博士学位论文,根据《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办法》(浙大发研〔2010〕6号),william威廉中文官网决定继续开展2017年第一期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对象的遴选工作。已经延期(至少拟延至2017年9月)或未来半年内将进入延期(延期时间不少于6个月)阶段的博士生才能申请,申请批准后在延期期限内进行资助,在国外超过1个月的在国外期间暂停资助。请各学院(系)认真组织,将已做出优秀创新成果或有潜力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的延期或即将延期博士生推荐到学校参加评选,博士生可向所在学院(系)自荐,个别特别优秀的博士生也可直接向william威廉中文官网自荐。请各学院(系)于3月17日下班前(过期一律不予受理)将本单位推选的申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的申报材料(申请书1份、推荐表2份和按序号排好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提交到浙江大学学位评定管理办公室(紫金港校区海洋大楼417室),同时电子文档(word格式,不要转换成PDF)发送至邮箱:hansy@zju.edu.cn。联系人:韩淑云,电话:88981434。 (电子文档命名格式:学院-姓名-申请书/推荐表) 附件:1、 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申请表 2、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的教授推荐表 浙江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 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申请表.doc 2、 附件2-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教授推荐表.doc
有关研究生: 2016-2017学年夏学期玉泉和紫金港各增开了三个《研究生英语交流能力》班级(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选课系统)。另外夏学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等课程的部分班级目前仍有空余。请有选课需求或仍处于候选列表中的同学相互转告,合理安排时间,及时调整志愿进行选课以免耽误课程学习。 研究生培养处 2017年3月1日
有关研究生: 各位同学,春学期班级编号为2009509001的《精益创业》,第一周上课地点仍在紫金港东1A-218,第二周至第六周上课地点改至紫金港东六-102,上课时间不变,仍然为星期二晚上11-14节。请已选中该课的同学相互转告,登录系统查看更新。 研究生培养处 2017年2月28日
各院系、相关导师、研究生:2017年寒假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在财务平台上操作,操作方式如下:1、请导师登陆浙江大学高级财务管理平台:http://10.202.9.21/WFManager/login.jsp2、操作流程:登陆计财处综合信息门户浙大网上报账,①“网上预约报账”;②“申请报销单”;③选择“酬金申报”选择项目(含科研项目等);④选择人员类型“学生”;⑤选择酬金性质“研究生助研津贴”;⑥录入研究生名单;⑦提交发放清单;⑧选择预约时间,校区进行预约,打印确认单;⑨完成审批程序签字盖章后,交计财处各核算中心发放。注:建议用IE1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摘要务必填写为:17寒假硕助研津贴/17寒假博助研津贴,硕博须分开录入。3、本次助研财务处理时间:2017年3月8日-30日。4、注意事项(1)按财务要求,单人发放不得超过8000元。(2)导师不能把研究生的助研津贴挪作他用,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对科研经费的相关规定处理。(3)请提醒财务柜台操作人员,酬金类型须为“研究生助研津贴”,否则产生酬金性质不对,影响发放。(4)学校每年四次的助研发放时间为:1月份(秋冬学期助研),3月份(寒假助研),6月份(春夏学期助研),9月份(暑期助研);(5)研究生助研津贴不得发给已经终结或毕业的学生,也不能发放给本科学号的学生。(6)2017级春季硕转博研究生,请导师按博士生信息录入财务系统。 计财处研究生管理处2017年2月27日
各院系、相关导师、研究生:2017年寒假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在财务平台上操作,操作方式如下:1、请导师登陆浙江大学高级财务管理平台:http://10.202.9.21/WFManager/login.jsp2、操作流程:登陆计财处综合信息门户浙大网上报账,①“网上预约报账”;②“申请报销单”;③选择“酬金申报”选择项目(含科研项目等);④选择人员类型“学生”;⑤选择酬金性质“研究生助研津贴”;⑥录入研究生名单;⑦提交发放清单;⑧选择预约时间,校区进行预约,打印确认单;⑨完成审批程序签字盖章后,交计财处各核算中心发放。注:建议用IE1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摘要务必填写为:17寒假硕助研津贴/17寒假博助研津贴,硕博须分开录入。3、本次助研财务处理时间:2017年3月8日-30日。4、注意事项(1)按财务要求,单人发放不得超过8000元。(2)导师不能把研究生的助研津贴挪作他用,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对科研经费的相关规定处理。(3)请提醒财务柜台操作人员,酬金类型须为“研究生助研津贴”,否则产生酬金性质不对,影响发放。(4)学校每年四次的助研发放时间为:1月份(秋冬学期助研),3月份(寒假助研),6月份(春夏学期助研),9月份(暑期助研);(5)研究生助研津贴不得发给已经终结或毕业的学生,也不能发放给本科学号的学生。(6)2017级春季硕转博研究生,请导师按博士生信息录入财务系统。 计财处研究生管理处2017年2月27日
有关本科生: 现将本科生选研究生课程网上选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选(退)课时间:春季学期2月27日8:00-3月10日11:00,夏季学期4月24日9:00-5月11日11:00。 2. 具备选课资格的本科生(由本科生院认定)应根据《研究生网上选课须知》、《浙江大学本科生研究生互通选课管理办法(试行)》(浙大本发﹝2011﹞11号·浙大研院﹝2011﹞21号)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选课。3. 登陆方式:请登录本科生现代教务管理系统,点击“网上选课”——“选研究生课程”进入选课界面,通过“课程搜索”及“公共素质课”按钮进行选课。4. 选课前请仔细阅读2016-2017学年春夏学期研究生网上选课日程安排、研究生网上选课须知及网上选课流程,如有需要,请点击查看培养方案查询。5. 在补(退)选阶段,全校性公共课程无需研究生培养处统一处理,有容量的课程即选即中,没有容量的课程可先候补,等有人退出后按候补志愿先后依次选入;专业课的补选应先由学院(系)研究生科进行处理并确认,所有专业课的补选记录均为候选意向。6. 夏季学期补(退)选阶段只允许补(退)选夏季学期课程(不包括春夏学期连上课程)。7. 3月12日12:00和5月11日17:00,请务必上网查询个人最终选课结果。8. 请妥善安排好本科生课程和研究生课程的学习,避免上课时间冲突。 研究生培养处 2017年2月24日